一、 建设单位:马山县教育局
二、 工程名称:马山县林圩镇第三初级中学等4所学校学生宿舍楼、食堂、体育场工程
三、 建设地点:马山县
四、 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
A1标:马山县林圩镇第三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工程,建筑面积为717m2,3层,框架结构;
A2标:马山县林圩镇第三初级中学学学生宿舍楼工程,建筑面积为1403.0m2,5层,框架结构;
A3标:马山县里当乡里当初中学学生食堂及学生宿舍楼工程,建筑面积为1200m2,4层,,框架结构;
A4标:马山县永州镇永州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工程,建筑面积为822.04m2,2层,框架结构;
A5标:马山县永州镇永州初级中学体育场工程,为半圆式运动场及球场工程,跑道直道3道,弯道3道,道宽1.22m。
五、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 要求工期:A1标:120天(日历天);A2标:180天(日历天);A3标:150天(日历天);A4标:90天(日历天);A5标:150天(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全部内容。
八、 投标人资格:
A1、A2、A3、A4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A5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九、 请接到本项目投标邀请函的投标单位按以下时间和地点购买邀请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13日—9月25日北京时间9:00—12:00, 15:00—17:00(正常工作日),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十、 购买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如下材料购买文件:⑴营业执照副本;⑵资质证书副本;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⑷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⑸由当地检查机关(项目所在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⑹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十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3年10月10日10时30分前在马山县政务中心四楼递交,逾期不受理。
十二、 开标时间及地点:于2013年10月10日10时30分在马山县政务中心四楼。
十三、 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余静 唐电生 电话:0771-2023805 传真:0771-2026101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编:530001
十四、 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222.216.4.8)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www.kwbid.com.cn)、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网(www.gxmszwzx.com)。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