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邀请单位名称):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综合大楼灯光亮化工程进行邀请招标。
工程地点:梧州市
计划工期: 工期30天(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 格
招标范围:灯光亮化工程等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室内外装饰服务许可证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4.1根据梧检会[2010]1号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先到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的行贿犯罪查询。购买标书须提供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受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蝶山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774-5816306。
4.2请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招标人: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盖章)
办公地址:梧州市西堤路
邮政编码: 543001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温工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办 公 地 址: 梧州市桂江一路63号二楼
邮政编码: 543000 联系电话: 0774?2810068
传 真: 0774?2810108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