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305270029)批准,现就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环保监管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环保监管能力建设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3-G1-30724-KW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A分标
序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1 |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度计 |
6台 |
2 |
离子色谱仪 |
2台 |
3 |
溶解氧测定仪 |
5台 |
4 |
纯水制备装置 |
6台 |
5 |
液相色谱色仪 |
1台 |
6 |
原子荧光分光度计 |
5台 |
7 |
便携式流速测量仪 |
3台 |
B分标
序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1 |
万分之一电子分析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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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台 |
2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5台 |
3 |
气相色谱仪
|
2台 |
4 |
生化培养箱 |
5台 |
5 |
高压灭菌锅
|
5台 |
6 |
水样自动采样器
|
1台 |
7 |
声级计
|
15台 |
8 |
多功能烟气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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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台 |
9 |
智能烟尘采样仪
|
10台 |
10 |
颗粒物采样器
|
4台 |
11 |
大气采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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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台 |
12 |
红外测油仪
|
5台 |
13 |
COD快速测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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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
14 |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测试仪
|
4台 |
具体以需求表为准。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8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龚北宏 电话:0771-2023962 传真:0771-2023829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伍万贰仟元整;B分标:叁万柒仟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交至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9月10日上午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9月10日上午9时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gxcz.gov.cn (广西财政网)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网)
十二、业务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71-2627486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姜玲玲;联系电话:0771-2023853
传真:0771-202399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39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