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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昭平县2013年城北廉租住房工程(ZPC2013昭工字100号)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8-19

1、招标条件

昭平县2013年城北廉租住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编号为ZPC2013昭工字100号,招标人为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昭平县桂粤服装基地北侧,总建筑面积约8210平方米。

计划工期:365日历日。

招标范围:建筑、装饰、水电安装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Ⅰ标段建筑面积约4689平方米,计划工期365日历日;Ⅱ标段建筑面积约3521平方米,计划工期365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建造师,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建造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9日至2013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注册建造师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本人2012年以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3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五大员2012年以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上岗证、身份证,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区外来桂企业须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真实性核查(按桂建管【2013】34号文件执行);5昭平县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出具原件报名现场核查),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贺州大道2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本(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4.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年9月10日上午9时整。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座5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昭平县昭平镇新民街1号                 地 址:贺州市贺州大道21号

邮 编: 546800                                邮 编:542800

联系人:李政海                                联系人:陆 杨

电 话:0774-6695001                           电 话: 0774-5131466

传 真:0774-6695001                           传 真: 0774-5136499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9日

TEL:0771-2023972 FAX:0771-2023971 E-MAIL:kwzbzf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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