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大化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二、招标代理单位: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大化镇亮山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1标:大化镇流水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2标:大化镇亮山及双排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项目建设规模:448.41公顷
项目编号:KWMZA3G2013289
四、项目地点:大化镇亮山村等3个村等
五、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681.54万元。
六、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GXTDH-2007-1、试行)要求,即合格标准。
七、工程建设工期:各分标均为 365 日历天
八、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村庄整治及其他工程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九、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拨款
十、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一、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为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
2、项目经理: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十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15日~2013年5月21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5层)。
十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须盖法人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拟投入的五大员上岗证及2011年以来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区外企业的还需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广西区外投标企业适用,建造师应与其来桂备案配置人员一致)。
十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3年5月15日~2013年5月21日。
十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3 年6月5日北京时间15时整(如有变故另行通知),地点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5层)。
十六、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5层 邮 编:530001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0771-2026102 传 真:0771-2026101
财务电话:0771-2023962 联 系 人:龚北宏
十七、信息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站( www.gxdlr.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222.216.4.8)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www.kwbid.com.cn)
招标单位: 大化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