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就长洲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二次装修工程(KWDZ3G2012674)项目的招标上限控制价、递交保证金及投标截止时间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玖万捌仟零柒拾捌元肆角伍分(¥3,598,078.45元)(不含养老保险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二、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人民币(大写)柒万玖仟肆佰捌拾叁元肆角壹分(¥79,483.41元)。
三、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柒万元整(¥70,000.00元)。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投标截止时间原为“2013年5月14日上午9时30分”,先更改为“2013年5月14日上午9时整”。
特此通知。
项目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774-2810068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