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企沙消防站土石方工程已由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防发改〔2010〕40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防城港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补助及地方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土(石)方工程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2.2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约18万m³
2.3项目建设地点:企沙镇;
2.4工 期:4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及土石方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经验及能力的施工企业;
3.2 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按序装订成册。报名时须提交原件核查,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报名资料通过核查的方可报名。
4.2报名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康晨小区B27-28栋1楼)。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由投标人持报名回执到招标代理单位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防城港市公安消防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徐杰彪 联 系 人: 韦喜媚
电 话:13977018568 电 话:0770-2885505
2013年 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