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岩滩库区巴马县巴马镇盘阳村苗屯屯级路已由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下达计划投资,项目业主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岩滩库区移民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包括屯级道路以及盘阳大桥的施工。其中屯级路路线起点位于苗屯码头附近,终点位于坡利屯,线路总长3.07633公里,为新建屯级公路。设计速度为15km/h,级配碎石基层厚度15cm,宽度4.5m;C30混凝土路面宽度为3.0m,厚度15cm;培土路肩宽度2×1m,厚度25cm。全路段新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道共14米,盖板涵6道共46米。盘阳大桥位于岩滩库区巴马县巴马乡盘阳村苗屯屯级路桩号K0+113巴马县盘中滩水电站附近,为新建桥梁,桥梁共长166.04米,上部结结为3×10米现浇钢筋砼空心板+10×13米预制钢筋砼空心板,桥台采用埋置式台、桩基础,桥墩采用双(独)柱式墩、桩基础,在0号、3号、4号、7号、10号墩及13号台处各设一道C-40伸缩装置,其它桥墩处为桥面连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根据《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按《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送基本情况材料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只可对整个标段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提出书面申请,于
4.2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图纸及参考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kwbid.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地址: 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新建路165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话:13737988828
邮政编码:54750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5层
联系人:黄晓东
电话:0771-2023805
传真:0771-202610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