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金秀瑶族自治县气象局业务楼工程项目经金发改规划【2011】29号文批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 标 人:金秀瑶族自治县气象局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金秀瑶族自治县气象局业务楼工程施字[2012]11号
2、建设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气象局
3、工程规模:建筑高度
4、招标范围:土建、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防雷等施工图所包括的所有工程(具体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容)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1、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要求为本企业注册人员,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作为参与招标活动的准入条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审核)。
四、公告时间:2012年10月18日至2012年10月24日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2012年10月18日至2012年10月24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内东二楼)。
1、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员的C 证;区外来桂企业须持有《驻桂企业单项工程项目登记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驻桂承接工程项目年度登记表》、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养老保险证(2010年与2011年的缴纳凭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内东二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内东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网上查询: www.lbjyzx.com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编:530001
联 系 人:葛继广
电话:0771-2023857 传真:0771-2026101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气象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