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受采购单位合山市公安局委托代理的合山市社会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KWGZ
1、招标公告第一条“项目名称”原为“合山市社会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现更改为“社会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工程”。
2、招标公告第五条“采购内容及数量”原为“在全市主要治安防范点设置高清视频监控点,在主要路口设置电子警察监控点,在出入城的主要路段设置卡口监控点,在市公安局和交警支队分别设置一个指挥中心,在城区分局和派出所建设指挥分中心,具体详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现更改为“在全市主要治安防范点设置高清视频监控点,在出入城的主要路段设置卡口监控点,在市公安局建设指挥中心,具体详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3、招标公告第七条“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材料”原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在合山市开展网络资源业务的运营商签订的光缆线路租用意向协议,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法人公章,且属于复印件的同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材料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现更改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安防工程企业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在合山市开展网络资源业务的运营商签订的光缆线路租用意向协议,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法人公章,且属于复印件的同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材料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请按上述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覃明 联系电话:0772-4232229 传真:0771-423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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