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KWAD
1、招标文件第8页第12.2款原为“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更改为:
12.2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按12.1款中⑴、⑵、⑶项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并遵循以下规定:
⑴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⑵ 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2、16台电梯中,L1-1、L1-2并联运行,L1-3、L1-4并联运行,L2-1、L2-2并联运行,L2-3、L2-4、L2-5、L2-6为群控控制运行,L3-1、L3-2、L3-3、L3-4、L3-5、L3-6为群控控制运行。
3、招标文件中未注明“客梯”或“货梯”的装饰要求均同时适用于客梯和货梯。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