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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KWMZA3G201268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10-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池市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发改投资【2008600号文批准建设,并在河池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备案号:河施招备登字(2012)第(22)号,项目业主为河池市公安局,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3895.76平方米;其中地下1层,地上23层。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2.2招标范围:土建、消防、装修、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图纸包含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的企业。

3.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要求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是企业交纳养老保险的人员。  

3.3广西区外的企业须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备案。

3.4广西区内河池市外企业在开标前须到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企业信息登记,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为企业信息登记人员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4.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2102520121031(正常上班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4.3报名地点:河池市江南东路29号(三桥南岸西侧)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河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4报名要求: 

4.4.1投标人必须委托拟担任本项目的建造师携带报名资料到现场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4.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伍拾万元,交纳形式:转账、电汇,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号汇出,投标人持银行进账单原件参加投标。

4.5报名提交资料:1)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2)检察院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广西区外的企业同时提供《驻桂企业单项承接工程项目登记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驻桂承接工程项目年度登记表》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原件核查。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河池市江南东路29号)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购。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监督网、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广西财政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池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启先               联系人:李永华    

联系电话:0778-2106653       联系电话:0771-2026102

 

 

?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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