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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边防检查站机关公寓房工程(KWPZ3G2012020)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6-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边防检查站机关公寓房工程已由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防发改〔20121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防城边防检查站,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防城边防检查站机关公寓房工程

建设地点:防城港市

工程规模:3204 平方米

投资金额:约500万元

招标范围:土建、安装等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要求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本企业注册人员,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62620127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康晨小区B27栋)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以下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贰级及以上)原件、注册建造师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注册建造师的2011年度养老保险凭证原件(社保机构出具),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上述材料(原件)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通过核查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开标前,广西区外企业必须提供自治区建设厅核发《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区内防城港市以外企业必须提供防城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外来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

4.3招标文件售价:250/本(不含图纸及其他资料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71610时整,地点为防城港市港口区康晨小区B27栋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科文网(www.kwbid.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防城边防检查站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四川路128

联系人:周雄

电话:1387709366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康晨小区B27

联系人:韦喜媚

电话:0770-2885505,传真:0770-2885508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TEL:0771-2023972 FAX:0771-2023971 E-MAIL:kwzbzf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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