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宾阳县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关于下达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建[2012]10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宾阳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宾阳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宾阳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宾阳县宾州镇、古辣镇、甘棠镇和思陇镇等四个镇的23个环境整治工程,总投资约1927万元。
2.3计划工期: 60 天(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A标段:宾阳县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宾州镇),包括七里村、太乡村、文伟村、展志村、勒马村、宝水村、北街村、蒙田村、蒙村、六和村和国太村等11个村镇的环境整治工程;
B标段:宾阳县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古辣镇、甘棠镇),包括古辣镇、古辣村、刘村、义陈村、联泉村、甘棠镇、高棠村、五合村等8个村镇的环境整治工程;
C标段:宾阳县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思陇镇),包括思陇镇、兰田村、南关村、秀英村等4个村镇的环境整治工程(含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持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安全培训考核合格A证复印件;③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④项目经理本人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附:2011年1至12月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⑤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安全员培训考核合格C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附:2011年1至12月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⑥报名人的介绍信原件;⑦广西区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广西区驻桂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年度登记表》或该项目的《驻桂企业单项承接工程项目登记表》和《外地来邕企业资质备案表》或《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复印件;广西区内南宁市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外地来邕企业资质备案表》或《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复印件;⑧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联系人:兰洁,电话:0771?8236222)。(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图纸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4.4 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就上述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9 时 00 分,地点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座五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zfcg(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网)、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宾阳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宾阳县宾州镇枫江街238号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5层
邮 编: 530400 邮 编: 530001
联 系 人: 卢工、刘工 联系 人: 唐工
电 话: 0771-8259299 电 话: 0771-2023805
传 真:0771-8252624 传 真: 0771-2026101
电子邮件: byhb-bgs@163.com 电子邮件: 510376992@qq.com
网 址: 网 址: http://www.kwbid.com.cn/
招标人:宾阳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