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标人:
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需作如下更改:
谈判采购文件第39页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第二段: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第3.7 项:静电油烟净化处理设备要求参数原为:“必须是低空直排型静电油烟净化处理设备,处理须达到效率达97%以上。有国家环保产品认证,并有CE安规认证/ CSA安规认证、UL710消防安全认证及UL867电子零件安全认证。”现更改为:“必须是低空直排型静电油烟净化处理设备,处理须达到效率达97%以上。有国家环保产品认证,并有CE安规认证。”
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请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确认。
采购项目联系人:沈慧珠 联系电话:0771-202385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