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象州县大乐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工程项目经象发改投资[2012]100 号文批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 质量要求:合格
3.1投标人资格: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报名资料: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原件)及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本企业注册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持本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本人2011年以来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前往报名,同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报名:①公司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②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④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⑤ 区外来桂企业须提交《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复印件、⑥拟投入的五大员证书、身份证 、2011年以来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⑦由当地检察机关(项目所在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gxcz.gov.cn(广西财政网)上发布。
招标人:象州县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象州县象州镇光明路187号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楼
联系人:何华升 联系人: 葛继广 李永华
联系电话:0772-4362734 联系电话:0771-2023857 0771-2026101(传真)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账 户: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0101012090615689
招标人:象州县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