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该更改通知为灵川县大圩镇毛洲、秦岸等两个村土地整治工程监理项目(KWCZ5G2011129)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原为:“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的供应商;拟负责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现更改为:“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工程监理资质的供应商;拟负责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2、招标文件中投标报名时间要求原为:“投标报名时间为
各投标人请按以上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联系人:刘巧云
联系电话:0773-2860696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