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受邀投标人
1.根据穗发改产业【2010】27号、增规批【2011】128号批准,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中压管网工程增城市107国道(康南路-荔新公路段)、荔新公路(107国道-沙埔大道)燃气干管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项目编号KWGDAD3Y2011010)进行邀请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
管线总长约
2.2工程建设地点:增城市107国道(康南路-荔新公路段)、荔新公路(107国道-沙埔大道)
2.3监理服务期:自工程施工阶段(现场施工工期暂定为120个日历天)、竣工结算期和工程保修阶段止,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开工日期为: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
3.1 国内注册、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必须包含燃气热力工程,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并受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投标邀请的企业。
4.根据本邀请书,如你方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你方从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截止时间为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3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7.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09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单位: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20-38748929
招标代理: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联路25号3楼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4291012
传真号码:020-3429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