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宁明县土地整理开发中心
二、招标代理单位: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耀达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KWFZ
四、项目地点: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耀达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宁明县城中镇耀达村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整治面积232.57公顷,项目总投资872.14万元, 每公顷投资3.75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达到土地整理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TD/1011~1013-2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质量评定规程(GXTDHB-2007-3)
八、工程建设工期:365日历日
九、招标范围:土地平整、道路工程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十、工程招标及发包方式: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发包方式为总价包干,包工包料。
十一、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必须是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和桂国土资发[2011]108号)《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所推荐的施工企业。区外施工企业须已办理《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
3、项目经理:具备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4、2008年至今完成过单项总投资800万元以上的土地整理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似工程施工的企业;
十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2月15日~2012年2月21日(正常上班时间)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N?6号)。
十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报名时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报名:2012年2月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拟投入的五大员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五大员”指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材料员)、注册建造师及拟投入的五大员2010以来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宁明县人民检察院开具投标人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法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
区外企业的还需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广西区外投标企业适用,建造师应与其来桂备案配置人员一致)。
十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2年2月15日~2012年2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下午15:00?17:00。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N?6号),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不代办邮购。
十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祥见招标文件
十六、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5层
邮 编:530001
联 系 人:陈立洲
电 话:0771-2023857
传 真:0771-2026101
联 系 人:宁鹤珍
报名处电话:0771-7963938
十七、信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 www.gxdlr.gov.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www.kwbid.com.cn)。
招标人:宁明县土地整理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