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KWPD5C2025001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防城港市分行食堂食材定点采购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炽榈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福建路10-1号福建园良种场综合楼1楼4、5号铺面
中标(成交)报价:下浮系数1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防城港市分行食堂食材定点采购服务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服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及保障要求,保障采购人所需的食品、副食品等正常、安全供应。 2.供应商副食品配送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 3.本项目磋商报价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允许在成交人与采购人双方询价基础上的下浮范围内(下浮范围必须≥4%)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所有产品、运输、税费、人员等价格,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4.服务期限:一年。 二、项目要求 1.供应商要求: 具有仓库、冷冻库或保鲜库等仓储物流设备设施,有良好的售后服务(退、换货)和应急保障能力。 2.配送内容、时间: (1)内容:食材种类涵盖畜肉及其制品类、禽肉及其制品类、冻(鲜)水产品类、果蔬类、粮油类、预包装食品类(含禽蛋、调料、饮料、乳制品、干货、杂粮、豆制品、各类半成品及散装食品等)。 (2)时间: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订货单》或其它方式,将所需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品牌、送货时间等)报给供应商,供应商采取送货上门的服务方式,根据采购的数量分类包装,于每天8:00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 配送的食材应在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的同时,符合采购人的具体订货要求,每季度采购人可随机随类抽取副食品送地方质检部门检测一次,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检测结果出现不合格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1)提供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 (2)食品检疫、检测手段,动物和动物制品必须符合国家检疫标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能够提供配送商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4)有健全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可以对食品加工、销售、运输全过程进行追溯查询; (5)配送的畜禽肉类产品不得采购冷冻食品; (6)禽肉类在配送到位时需提供同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禽蛋类需保证为7日内产品,冷冻食品类和奶制品类供货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80%; (7)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视供应商为严重违约。 |
五、评审专家名单:韦文芳(自行抽取)、周小兰(自行抽取)、陆连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有关收费规定并经双方商定,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由采购招标代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向成交人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9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89261201010138901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防城港市分行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兴港大道131号
联系方式:0770-2832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0-2885505;
地址: 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康晨小区A22-23栋一层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