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血液净化机项目进行院内询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血液净化机项目
序号 |
耗材名称 |
数量 |
采购项目内容 |
1 |
血液净化机 |
2台 |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经营范围,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
5、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招标报名登记表
三、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29日18:00前编辑主题“报名询价+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将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请确保扫描后资料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发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招标采购部邮箱(jbyyzbb@163.com)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四、询价会时间和地点:
询价文件于询价会开始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招标采购部会议室递交,参加询价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会,询价会时间:2024年7月30日10时,地点:招标采购部会议室。
五、本次询价结果仅为制定技术参数及控制价辅助依据,不作为成交依据,具体以医院实际需求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②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能力,具备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具备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证件(生产企业: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④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失信行为 “ 黑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71-2080018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河堤路85号招标采购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招标报名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