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原项目招标公告中“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更改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原项目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的获取4.1时间: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0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更改为“招标文件的获取4.1时间: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6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原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8日09时00分”更改为“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0日09时00分,”。
请按上述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人:谭志华、唐燕阳;联系电话:0771-202610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