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原项目招标公告中“招标控制价:A分标:455168.99元;B分标:316134.6元。”更改为“招标控制价为:771,303.59元,其中磨床基础部分为:455168.99元;全油回收基础部分为:316134.60元。”。
2、原项目招标公告中“要求工期:A分标:45日历天;B分标:20 日历天。”更改为“要求总工期:65日历天,其中磨床基础部分:45日历天;全油回收基础部分:20 日历天。”。
3、原项目招标公告中“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分标,可以对应多个分标段进行投标,但应按分标段制作投标文件,每个标段投标文件独立制作独立包封并独立提交。”更改为“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分标。”。
请按上述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人:谭志华、唐燕阳;联系电话:0771-202610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