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机关资产清查工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KWAD5C2023474;
三、磋商公告日期:2023年6月8日;
四、评审日期:2023年6月19日;
五、成交结果:
(1)成交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交金额(元):¥260,000.00元(贰拾陆万元整);
(3)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要求项目成交后10个自然日内提交符合现行国家合格标准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资产专项清查报告和形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本级国有资产盘活工作任务台账。并汇总填制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本级、所属事业单位及代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工作任务台账》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情况表》,并要求出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资产专项清查报告后10个自然日内对已清查确定的资产提出盘活意见清单和制定盘活资产的具体方案。
六、代理服务费金额及标准:
(1)总收费金额:¥4500.00元(肆仟伍佰元整)。
(2)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标准计算,并按费率表(见须知正文31款)的“服务招标”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再下浮10%。按以上费率计算不足5000.00元的,以5000.00元为基准价,即代理服务费=代理费服务基准价×(1-10%)。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3)代理机构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
七、采购人: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及电话:刘工0771-5609388。
八、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联系人及电话:刘忠虎0771-2023650。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或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