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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房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KWZZ3G2022922-2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英华路81

建设规模:主机房建筑面积约44.82 ㎡。

上限控制价:1860080.20

要求工期: 60 日历天,定额工期 / 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机房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为准。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单位: 广西恒传数字信息设计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无资质要求【备注:已经取消资质要求的承包类型选无资质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涉密资质不须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 / 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1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2928日至20221010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帐号)。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周工,电话:0771-2023962,传真:0771-2023829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九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云景支行

银行账号:80503008460000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926900分,地点为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鼎万象东方五层D区)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5% ,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监理单位审定完成工程量的 70% 进行支付

8.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

代理机构: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英华路81号

地 址:

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5层D区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童警官

联 系 人:

何静

电  话:

0771-8806934

电  话:

0771-2023902

传 真:

 

传 真:

0771-2023971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3265165962@qq.com

网 址: /

 

网 址:

 

 

2022928

TEL:0771-2023972 FAX:0771-2023971 E-MAIL:kwzbzf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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