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竞标文件递交方式 |
八、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竞标文件必须以2022年8月22日上午9时整前送达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递交,逾期送达不受理。 |
八、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竞标文件必须以2022年8月22日上午9时整前送达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递交,逾期送达不受理。
1、关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要求:
(1)采用现场提交的,提交起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予拒收。
(2)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需遵守以下规定:
1)邮寄外包装应明确显示供应商的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磋商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设备部,收件人:朱庆妮,联系电话:0771-2023902。
2)供应商应预留邮寄磋商响应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如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寄出不能等同于送达;快递公司网站显示送达不能等同于实际送达),将予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响应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破损或遗失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磋商响应文件后,然后再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磋商响应文件。
4)开标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签字确认。
5)如果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竞标,投标无效。
6)供应商现场不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