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新购车辆配套件及供应商备选名录III标段(标配)
二、项目编号:KWAD5C2022277-III
三、首次发布招标公告日期:2022年4月13日
四、磋商文件P21,第二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中2.技术要求C分标:车载空调(变频空压机、DC/DC转换器)原为:“3.3 6米客车须配置冷凝风机要3个以上,蒸发风机要4个以上;8米客车须配置冷凝风机4个以上,蒸发风机3个以上;10米、12米客车配置冷凝风机6个以上,蒸发风机5个以上。”,现更改为:“3.3 6米客车须配置冷凝风机要3个以上,蒸发风机要4个以上;8米客车须配置冷凝风机4 个,蒸发风机 4个以上;10米、12米客车配置冷凝风机6个以上,蒸发风机5个以上。”
五、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原为:“附6:供应商2021年国内完成的每批次30台及以上的省会城市公交车辆总成配套业绩情况”,现更改为:“近三年国内完成的每批次30台及以上的省会城市公交车辆总成配套业绩情况”。原为:“备注:业绩情况指供应商2021年国内完成的每批次30台及以上的省会城市公交车辆总成配套销售量情况,须提供相应合同/协议或用户证明盖章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现更改为:“1、业绩情况指供应商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国内完成的每批次30台及以上的省会城市公交车辆总成配套销售量情况,须提供相应合同/协议或用户证明盖章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六、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原为:“11.1磋商供应商提供生产厂家的有关资格和生产许可证(必须提供)、产品实行强制标准认证的证书(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证(由生产厂家提供复印件)、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守合同重信用证明,现更改为:“11.1磋商供应商提供生产厂家的有关资格和生产许可证(必要时需提供)、产品实行强制标准认证的证书(必要时需提供)、产品质量检验证(由生产厂家提供复印件)、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守合同重信用证明。”
七、第六章 评标方法(五)供应商业绩:12分原为:“根据供应商提供2021年国内完成的每批次30台及以上的省会城市公交车辆总成配套业绩情况打分。”,现更改为:“根据供应商提供2019年5月以来国内完成的每批次30台及以上的省会城市公交车辆总成配套业绩情况打分。”。
八、因疫情影响,截标时间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