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部分检测项目规定的检测数量与工程实际不符,提出以下疑问:
1、检测清单的“主体结构及建筑附属物检测”表中,第5项“拉结筋植筋拉拔检测”要求抽检数量为“800根(备注分4次)”;该项数量要求远超工程实际检测要求。
2、检测清单的“建筑节能检测”表,第一大类“墙体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第1项“墙体传热系数实验室检测”、第2项“保温材料”、第3项“抗裂砂浆”、第4项“耐碱网格布”、第二大类“门窗节能工程”第3项“建筑门窗”、第三大类“配电与照度节能工程”第1项“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第2项“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等检测项的“取样数量”与规范要求检测数量不符。
3、检测清单的“基坑支护检测”表,各分项“检测数量”与“备注”要求不一致,存在数量计算上的错误,且偏差严重。
答: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项目结算价以中标人的总报价作为最终结算价,无论检测的工作量是否有变化,检测费用不做任何调整。实际工作量以相关规范、标准、设计文件等要求为准,本工程量清单仅作为参考,投标时投标时各投标人可以根据检测的相关规范、标准、设计文件等进行调整,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