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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化工研究院科技园项目一期(监理)(KWAD5C201716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17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研究院委托,拟对广西化工研究院科技园项目一期(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研究院

二、项目名称:广西化工研究院科技园项目一期(监理)

三、项目编号KWAD5C2017160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上控价为39万元

五、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采购内容广西化工研究院科技园项目一期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八、监理范围: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

九、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外加缺陷责任期(与施工保修期一致)监理。

十、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十一、报名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购买:

1、时间:20173172017323日(正常上班时间)

2、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3、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售价:每本250元,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4、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报名时携带如下证件材料到以上地点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上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十二、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在转账单上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0101012090615689

十三、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173270900分截标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截标后为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研究院

联系人:韦雨杉;联系电话:0771-3399260   

地址:广西南宁市望州路北二里七号/邮编:53000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包鹏;电话:0771-2023857;传真:0771-2026101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邮编:530001

3、购买采购文件处  联系人:龚北宏;电话:0771-2023962

十五、查询网站: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科文网www.kwbid.com.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7317

TEL:0771-2023972 FAX:0771-2023971 E-MAIL:kwzbzf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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