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贵港海关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港海关缉私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办案场所改造工程(含中心机房)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港海关缉私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办案场所改造工程(含中心机房)
二、项目编号:KWRD3C2020025
三、磋商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部分墙体拆除、改造加砌隔墙、吊顶安装等装修及线路施工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叁仟贰佰壹拾陆元零贰分(¥1703216.02元);其中:①业务技术用房及办案场所改造工程控制价为:1255527.72元;②中心机房工程控制价为:447688.30元。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或室内装修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
2、本项目不接受未完成报名的磋商人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二楼(贵港市金港大道900号)。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50元(包含技术资料),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聂小姐 电话:0775-5906966
5、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原件购买,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等报名资料各壹份,报名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无效的,将不予以办理。
注:已购买采购文件的竞标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竞标人资格。
六、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20000.00)。
供应商应于截标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港市贵财分理处
账 号:2111711109300008704
备注:
1、办理缴纳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保证金的递交,只接受供应商基本帐户汇出的款项且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账,退回亦只退回原汇出单位基本帐户。对非基本帐户汇出的款项一律不予认可。
3、未成交人的竞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4、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成交人的竞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同时附上合同原件一份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退保证金手续。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0年10月21日上午9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开标厅(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900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年10月21日上午9时0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评标室(贵港市金港大道900号),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贵港海关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75-2777076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路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工 电话:0775-5902818、4630813
财务联系人:小聂 电话:0775-5906966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900号(贵港市财政局东侧)
十、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kwbid.com.cn/。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