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20年5月29日就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机房改造项目项目采用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机房改造项目(项目编号:KWNDGS1C2020015)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机房改造项目。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科文网
公告日期:2020年5月25日
四、磋商日期:2020年5月29日
评审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广西钦州市金桥六巷3号)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吴少明、黄光恳、谭银政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 :南宁市金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6号蓝山上城18号楼0402号
3.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叁万陆仟陆佰元整 (¥336600.00)
4. 成交标的信息:1.配供电系统部分2.防雷接地部分3.空调、消防部分4.网络综合布线部分5.视频监控系统6.安装实施及线材7.质量保证期、交付使用期及地点8.其它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
联系人:齐蕊 电话:0777-6425563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钦州市金桥六巷3号
联系人:兰俊黎 电话:17776016697
七、收费金额:
成交服务费:伍仟零肆拾玖元整(¥5049.00)
收费标准:本项目委托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2015】299号文货物类,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或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