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安县2020-2022年度工程勘察、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地质灾害治理评估、监理定点服务商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0-G3-11010-KWZB
三、采购人名称:兴安县财政局
地址:桂林市兴安县兴安镇志玲路
联系人及电话:阳主任,0773-622065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1#楼八层802号
项目联系人:陈维 联系电话:0773-8998063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4月27日
六、更正日期:2020年4月30日
七、1.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采购需求”第四条内容现更改为:
本次定点采购服务期限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文件的编制13.1.3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第6款内容现更改为:投标人2017年以来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签订的合同或有效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并能清晰反映项目的名称、种类、规模、金额(并能反应出投标人为主办或承办单位)](如有,请提供)。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条款以此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