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进行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KWND3C2019068
3.采购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4.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伍万柒仟肆佰元整(¥257400.00元)。
5.采购内容:钦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各系统的施工监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其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2、业绩要求:无要求。
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无 。
三、磋商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1.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由委托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需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并带原件核查)。
2. 发售时间:2019年10月12日至 2019年10月16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3.购买磋商文件的地点:广西钦州市金桥六巷3号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4.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地点:供应商应于2019年10月17日上午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标厅(广西钦州市金桥六巷3号)递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年10月17日上午9时30分截标后为与磋商人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会议室(广西钦州市金桥六巷3号),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凯业 联 系 人:兰俊黎
电 话: 0777-2880032 电 话:17776016697
地 址: 钦州市文峰北路47号 地址:钦州市金桥六巷3号
六、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广西科文网(www.kwbid.com.cn)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