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州县庙头镇歌陂村、石洞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国土资办【2010】3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全州县耕地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全州县耕地开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全州县庙头镇歌陂村、石洞村土地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全州县庙头镇;
建设规模:877.64公顷;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
质量要求: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技术规程(试行)》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3年以来完成过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同类工程业绩,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及类似工程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所需资料
4.1报名时间:
4.2报名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
4.3报名所需资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本人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造价员、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身份证及本单位2011年上半年度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企业近3年以来300万元以上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http://www.gxcz.gov.cn)、桂林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全州县耕地开发服务中心 代 理 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地 址:全州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地 址: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
邮 编:541500 邮 编:541004
联 系 人:蒋雪峰 联 系 人:刘巧云
电 话:0773-4820520 电 话:0773-2860696 传真:0773-3115983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