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就太阳能、空气能热水设备采购(KWDZ2G2011394)项目作如下更改:
一、招标文件P5投标人的资信要求表增加以下条款:1、 太阳能及空气能生产企业注册资金(或投资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2、太阳能及空气能设备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检验报告;3、太阳能及空气能设备必须通过ISO9001、ISO14001、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3C强制性产品认证。
二、评标办法第4项信誉分中(1)原“投标人通过ISO9001系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或者投标品牌的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系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现更改为“投标产品通过ISO9001系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三、评标办法第7项政策功能分原为“认定为环保产品的得1分;认定为区内产品得1分,非环保自主创新产品的不得分”现更改为“认定为环保产品的得2分、无环保认证为0分”。
四、本项目的截标和开标时间现定为:2011年11月18日上午9时30分。
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项目联系人:严良
联系电话:0774-8233139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