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就河池市文体中心LED全彩显示屏采购(KWMZ2G2011042)项目有关更改事项通知如下:
1、更改事项及内容:
(1)招标公告第八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原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实施能力,具备法人资格且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供应商。现更改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4项“信誉业绩分”第(3)款中原为:“投标人自2008年以来在广西区内同类场馆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用户使用情况满意度证明必须是原件并附业主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满分10分)”。现更改为:“投标人自2008年以来在同类场馆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并能提供业主针对该系统该项目的使用情况满意度证明,能提供业绩证明的按照用户满意度认为满意每项得2分,基本满意每项得1分,不提供用户满意度证明的每项得0.5分(以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用户使用情况满意度证明必须是原件并附业主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满分10分)”
2、 项目首次招标公告日期:2011年10月25日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传真:0778-2283078
地址:河池市金福路41号二楼
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