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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城厢镇龙华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GXBSZC2011-G3-724-KW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1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我公司现就那坡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那坡县城厢镇龙华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那坡县城厢镇龙华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

二、招标编号:GXBSZC2011-G3-724-KW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工程规模:那坡县城厢镇龙华村等4个村共204.82公顷

六、监理范围: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七、监理服务期限:全部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外加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电水利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电水利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只能在广西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中担任一个项目的总监,不能重复使用。

4必须是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文件中确认的监理单位名单范围内。

5、通过那坡县人民检察院对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出具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九、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11132011119(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5层)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份,资料售后不退。

由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书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那坡县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后退还)。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投标人应于开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至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1112515 00(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文招标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5层),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111 251500广西科文招标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5层)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三、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招投标网http://ztb.gxi.gov.cn、广西财政网http://www.gxcz.gov.cn、广西百色政府采购网http: //www.baisecaigou.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gxdlr.gov.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kwbid.com.cn

十四、代理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单单位联系人:宁勇强、黄丽霞  ;联系电话:0771-2023805

招标单位联系人:曾主任  ;联系电话:0776-680558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1113

 

TEL:0771-2023972 FAX:0771-2023971 E-MAIL:kwzbzf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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