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人:
该更改通知为办公及其他设备采购(GLZFCG
1、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I分标:“其他要求”原为:“8、提交产品的原厂彩页资料”;现更改为:“8、报价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商盖章的彩页或说明书;提供设备合法来源证明文件;签订合同之前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所报产品样机或样品以供采购人测试,再确保所有设备均满足采购文件中功能要求后签订合同”。
2、在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I分标:“其他要求”中增加:“10、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由生产厂商针对本分标中所报产品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否则报价无效”。
各报价人请按以上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