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该更改通知为数控车床及加工中心采购(GLZFCG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原第1分项~第3分项货物更改为A分标,第4分项货物更改为B分标。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第9项内容原为“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000,000.00元”;现更改为:采购预算分别为:A分标¥1,600,000.00元,B分标¥400,000.00元。
三、招标文件第21页“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附件一”第四条“机床配置”内容原为“斜床身数控车床系统装:台湾‘T600’系统+数字交流伺服驱动单元(台湾宝元伺服驱器)”;现更改为:斜床身数控车床系统装:台湾“T600i”系统+数字交流伺服驱动单元(台湾宝元伺服驱器)或FUNAC 0i TD系统+AC伺服驱动单元(法拉克原装伺服驱动器)或三菱M
四、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15.2项内容原为“投标人必须就《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有货物和服务内容做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现更改为:投标人必须就《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某个分标或所有分标货物和服务内容按分标分别做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投标报价表(格式)、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已作更改,详见本更改通知附件。
六、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起止时间”原为:
七、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原为:
联系人:胡 涛 联系电话:0773-2825113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附件:
1、投 标 函 (格 式)
致: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一、投标报价表
二、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须知第17条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 )。
其中:
分标投标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 ),交货期: 。
2、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8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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