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临桂县人民政府财政局审核,临桂县渡头至宿棠及保宁至赵家通建制村水泥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控制价上限确定为:
№1合同段:人民币(大写) 贰佰陆拾叁万柒仟伍佰叁拾叁 元整(小写:¥2637533.00元)。
№2 合同段:人民币(大写) 贰佰贰拾肆万壹仟伍佰玖拾玖 元整(小写:¥2241599.00元)。
请各投标人按以上投标控制价上限执行。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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