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兴安县兴安镇塘市村委土地整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KWCZA
三、招标公告日期:
四、定标日期:
五、中标公告日期:
六、中标结果:
中标人 |
中标金额(元) |
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壹仟陆佰伍拾陆万肆仟贰佰伍拾伍元玖角叁分(¥16,564,255.93)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李 露、苏 伟、崔丽华、韦阳、蒋文杰。
八、招标项目联系人:胡安娜 联系电话:0771 -2026103
九、招标单位:兴安县国土资源局
十、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联系人:梁壮贤 电话:0771-202397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