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就藤县同心镇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KWDZ3G2010439)项目作如下更改:
一、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截标及开标时间原定为“2010年11月23日上午9时整” ,现更改为“2010年11月26日上午9时整”。
二、招标文件第5页第3.4.1款原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到帐,并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藤县分公司办理投标保证金交付确认手续,未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及办理确认手续的,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现更改为“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0年11月23日至2010年11月25日内递交,并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藤县分公司办理投标保证金交付确认手续(以款到账或有效汇款、存款凭证为准),未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及办理确认手续的,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其他内容不变,如招标文件有与本更改通知矛盾的地方以本更改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