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二次装修)工程
2、招标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3、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广西贵港市中山大道以西城北大道以北交汇处
5、招标范围: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二次装修)工程
6、质量要求:合格
7、资质要求: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8、信息发布及报名时间:2007年4月26日~ 4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 (正常工作时间)
9、报名地点:
南宁市星湖路24号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一楼综合部
10、报名资料:联系人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盖法人公章),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验) ,外来企业须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进桂企业单项承接工程项目登记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驻桂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年度登记表》复印件(须盖法人公章)
11、联系人及电话:
曾小姐 0771-5302036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