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对一批警用业务装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为便于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警用业务装备采购。
招标编号:KWOZ
招标内容:A1分标:民警巡视管班系统2套;A2分标:摄像机160台,审讯专用壁虎球140只,供电器140个,嵌入式数字硬盘录像机20块,控制键盘20台,控制台20台,电脑音箱20对,经侦“数字化审讯室”设备20套,其他设备一批;A3分标:冰箱1台,保险柜1台,警械专用柜5个,常住人口登记档案柜30个;B1分标:民警巡视管班系统2套,民警巡视个人系统1套;B2分标;对讲机166台,无线集群通信车台8台,警务通13个;B3分标:照片制卷系统4套,搜索灯6台,勘查箱24套,执法记录仪44台,针孔摄像机20台,便携式遥控阻车路障2台,多波段光源3台,绘图系统5套,熏显柜2台,同轴光拍照系统1套,勘查灯3台,除湿柜2台,现场痕迹勘察包20个,紫外灯2台,检验箱2个,防毒防臭面具12个,提取箱5个,案件材料专用机20套,其他设备一批;B4分标:防弹盾牌24个,防弹背心50件,防弹头盔顶;B5分标:PC组合盾牌20件,救生衣110件,一次性塑料约束带5000条,电警棍160支,防爆盔甲服10套,枪套20个,胶警棍200根,手铐100副,脚铐50副,防刺服20件,盾牌50个。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各分标的货物数量以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9月21日上午9时整
四、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8月31日至2010年9月20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办公室(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及电话:龚北宏0771-2023962(售标书处) 李燕宗0771-2023812(财务)
黄瑞深 0771-2023903(招标部)
传真:0771-2023829(售标书处) 0771-2023997(招标部)
六、邮购招标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
七、网上查询:www.gxcz.gov.cn (广西财政网)、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网)。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