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应业主要求我公司对2010年9月19日发布的《岑溪市安平镇古院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建设工程(KWDZ3G2010380)》招标公告有关事项作如下更改: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原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登记参建单位信用档案,并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现更改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二、招标公告的报名截止时间原为2010年10月8日,现延至2010年10月15日。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