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人:
该更改通知为六合路危岩治理工程(GLZFCG2010C0112重)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报价人资格原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要求施工企业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曾经承建过大型危岩治理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指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地质、岩土工程专业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同时具有地质、岩土工程专业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或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国土资源部或国土资源厅颁发的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资格。”
现更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要求施工企业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曾经承建过大型危岩治理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指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同时具有以下:(1)地质、岩土工程专业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或地质、岩土工程专业副高以上专业职称);(2)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注册建造师资格;(3)国土资源部或国土资源厅颁发的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继续教育(培训)的相关资格。”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部门: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