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人:
该更改通知为上窑污水处理厂及七里店污水处理厂绿化及园建工程(GLZFCG2010C0129)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购文件中“报价人资格”原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指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递交报价文件时,报价人必须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建造师)的资质证书进行验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否则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现更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指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D级以上(含D级)资质。
递交报价文件时,报价人必须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的资质证书进行验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否则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部门: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