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标单位:
执法车辆标识制作采购(KWOZE2J2010101)项目原公告时间为2010年6月13日,本项目作如下更改:
一、执法车辆标识制作采购(KWOZE2J2010101)项目采购文件中第2、5、6页竞标人资格原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现更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二、采购文件第8页竞标人须知第12条第(1)、(2)、 (3)款原为:
(1)竞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2) 竞标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清晰反映年检情况)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现更改为:
(1)竞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2) 竞标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清晰反映年检情况)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3) 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三、采购文件的购买时间原为“2010年6月13日至2010年6月20日 (正常工作时间)”,现更改为“2010年6月13日至2010年6月24日 (正常工作时间)”。
四、竞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截标时间原为“2010年6月21日上午9时30分”,现更改为“2010年6月25日上午9时30分”。
请按以上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不变。
特此通知!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