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农村公路2010年第二批工程施工项目业主为平南县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交通部门拨款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平南县交通局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平南县农村公路2010年第二批工程施工(招标编号:KWRZ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其中Ⅰ标段:佛子至上湾(K0+000~K4+600)水泥砼路面工程、谏岭至六壬(K0+000~K4+000)水泥砼路面工程;Ⅱ标段:平山至新隆A段(K0+000~K7+000)水泥砼路面工程;Ⅲ标段:平山至新隆B段(K7+000~K14+000)水泥砼路面工程;Ⅳ标段:大安至石塘A段(K0+000~K6+150)水泥砼路面工程;Ⅴ标段:大安至石塘B段(K6+150~K12+300)水泥砼路面工程、高坪村黄四屯(K0+000~K0+610)水泥砼路面工程。
2.3招标范围:各标段设计图纸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涵洞、安全设施等工程(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程建设施工地点:Ⅰ标段工程位于平南县丹竹镇及平南镇内;Ⅱ标段工程位于平南县平山镇及寺面镇;Ⅲ标段工程位于平南县平山镇及寺面镇;Ⅳ标段工程位于平南县大安镇;Ⅴ标段工程位于平南县大安镇及大鹏镇。
2.5 要求工期:工程计划于 2010 年 6 月初开工,各标段的工期均要求为 60 天(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公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报名材料要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如下证件):(1)单位介绍信;(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身份证、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一份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图纸另计。
4.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国家指定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www.ggzfc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交通局
地 址:平南县交通局内
联系人:刘鹏飞
电 话:0775-783008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总公司)
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900号(贵港分公司)
联系人:李颖(售标书处)、李燕宗(财务)、李柳婵(招标代理部)
电 话:0771-2023962(售标书处)、0771-2023812(财务)、0775-5902818(招标代理部)
传 真:0771-2023829(售标书处及财务)、0775-5906965(招标代理部)
日 期:201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