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标人:
高压电杆迁移(KWOZ3J2010162)项目作如下更改:
原竞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现更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其他内容不变,如采购文件有与本更改通知矛盾的地方以本更改通知为准。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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